test2_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3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
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学前儿童学籍系统与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实现数据共享。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学前儿童学籍定期核验制度,及时核准学前儿童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人籍一致。
《 人民日报 》( 2025年12月30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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